其他國際人權準則
聯合國少年司法罪最低基本規則(「北京法則」)
規則17.3「 不得對少年犯施加體罰。」
聯合國保護被剝奪人身自由少年法則
規則67:「應嚴格禁止任何構成殘酷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紀律措施,其中包括體罰……」
聯合國預防少年犯罪準則(利雅得準則)
第 21段「教育系統除其學術和職業培訓活動外,還應特別注意以下方面:……(h) 避免粗暴的處分措施,特別是體罰」
第 54段「不應讓兒童或青少年在家庭,學校或任何其他機構內受到粗暴或污辱性的糾正或懲罰措施的對待。」
更多資訊
- 《北京規則》全文
- 《利雅得準則》全文
- 《聯合國保護被剝奪人身自由少年法則》全文 (据我们所知仅以英语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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